李亚,男,1977年8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现任利辛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。1996年10月进入利辛县人民法院,因工作需要,先后在基层法庭、执行局、行政庭等业务部门工作并担任重要职务,并连年被院评为先进个人。2016年度,共收案65件,结案61件,结案率为94%。
李亚同志酷爱学习、深入钻研,总爱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审判理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审判。他在接触行政案件之初便懂得“解决行政案件的核心在于控制行政权、保护公民权”,所以他围绕这个核心,将行政案件的审理精确地概括为“三步审判法”。
他耐心、细心处理案件,案件到手后,他认真审阅案件,缜密作出方案,形成系统思路,然后通过自己的判前答疑、法律释明等说服劝解工作,达到案结事了,当事人送来了不少锦旗。
李亚同志爱岗敬业,尽力把行政审判工作做到细致。在工作期间,他爱岗敬业、求真务实、任劳任怨。只要工作需要,他都会不讲条件,全力以赴地超额完成任务!在他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六年里,我院的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取得了良性、健康、跨越式的发展。
李亚同志,他以忠于党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的坚定信念,以无偏无私的坦荡胸怀,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着心中不变的“司法公正,一心为民”情结,将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以无私的奉献精神,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点滴细节。他把行政工作贴进了人心,他把一身正气带进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