砍伐自家承包地的树木真的是天经地义的吗?林木虽然是自己栽种,但真的就可以随意砍伐吗?2018年9月30日利辛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在自己承包地砍伐林木的案件,依法判处被告杜某某犯滥伐林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2017年11月26日,被告人杜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任意采伐本人所有位于利辛县某镇承包地上的杨树94颗。经林业工程师鉴定,被砍伐林木立木总材积为26.721立方米。被告人杜某某得知自己犯罪后于2017年12月主动到亳州市森林公安局投案。后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某某涉嫌犯滥伐林木罪,同时致被滥伐地生态遭到破坏一案,分别向利辛法院提起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经利辛法院主持调解民事部分,被告杜某某在指定地点栽种树木470株,并保证成活;杜某某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,由利辛县林业局代为补种,所需费用由杜某某支付。
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杜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,构成滥伐林木罪。杜某某具有自首情节,已就民事部分与公益诉讼人达成调解协议,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;杜某某主动缴纳罚金,并自愿认罪、悔罪,没有再犯罪的危险,可以适用缓刑。遂作出以上判决。